电影产业促进法3月1日实行 劣迹艺人改正可复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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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劣迹艺人改正可复出”?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热议,据悉这是最新的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的一条规定,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将于3月1日正式实行。
 
近日,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尹鸿在某座谈会透露,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对涉毒、涉黄的演员判处惩罚期,演员改正后有可能重返银幕。
 
对此,新浪娱乐向尹鸿教授进一步了解到,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对涉毒、涉黄演员的惩罚属于强制性规范,但对其终身禁演的可能性不大,这类演员要想重回银幕,“至少有很长时间不再犯,而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而且要挽回公众形象”。此外,如果演员二次涉毒或二次涉黄,将受到更加严重的惩罚。
 
目前,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只有原则性规定,具体的细则尚在讨论中,将会涉及国家、个人以及社会公德等众多方面。由于讨论的细节比较多,所以出台的时间不能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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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黄涉毒改正后可重回银幕或引入惩戒委员会机制
 
新浪娱乐:您之前提到过,演员涉黄、涉毒之后会受到惩罚,那么目前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中对于这类演员的惩罚具体是什么?
 
尹鸿: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条例,具体的条例还要等将来的实施细则去处理。它对艺人的道德和社会规范行为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,但是没有细节。所以将来实施起来肯定还有细则方面的要求。
 
新浪娱乐:将来的细则是建议性规定还是强制性规定?
 
尹鸿:有强制性规定,但是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操作细则。比如说具体的惩罚细则,没有惩罚的具体时间。
 
新浪娱乐: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出来会后,会不会对涉黄、涉毒的演员有终身禁演的惩罚?
 
尹鸿:这个我很难判断,要根据大家讨论的结果来看。但我觉得一般情况下不太会。像有些人有犯罪行为,剥夺政治权利之后,刑期过了之后,都可以再从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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